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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题:房子70年产权要取消?这事感觉不靠谱啊

发表于2015-12-29

关于房子产权的问题,一直是大家纠结的一个点,40年、50年、70年的产权限制对于大家在买房时的影响还是挺大的,因为我来北京才三年的时间,没有买住宅型房子的资格,但是商住的房子,首先是产权的问题,其次是水电的问题,是我比较在意的点,要是买个50年产权的期房,等到收房的时候估计真正属于自己的时间也就是剩个45年左右了,到那时候我70岁了,要是这个时候我还健在,而房子到期了,还要为住的地方操心,想想也是醉了。。。。。。


今天看到有人传出消息,说:以后房产没有40、50、70年的限制,大家以前纠结的这些将毫无意义!以后都将是统一不动产权证!以后房子将永远都是大家的!永久产权!

看到这个消息的第一感觉是高兴,随后就开始怀疑,这是真的吗?


我查了一下,这种说法的由来源自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公告,公告中表示,中国将鼓励房地产开发商降低房价,以消耗一部分库存。国家将推动地产商的整合,并鼓励他们改变自己的营销策略,并撤销对房屋所有权过时的限制。

而取消70年产权的说法在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时候,就被认为埋下了伏笔。9月27日,国土资源部透露,全国31个省级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完成;同时,北京、上海、重庆、江苏、贵州已经全面完成所辖区域市县职责整合任务。9月22日,深圳市的房地产权登记中心正式更名为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,成为全国一线城市中,首家正式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城市。另有消息称,房产证也将正式退出广州的历史舞台。不动产统一登记的不动产证不仅对使用年限进行了明确规定,还详细标明了“起和止日期”和房屋取得价格,让交易透明化、明确化。

多种信息叠加在一起,简直能完整拼凑出一幅“永久产权”的路径图。不过,这显然是一种误读。

房屋产权包括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。房屋所有权属于个人产权,是私有财产权的一种,其年限是永久的。我们一般说的40年、50年、70年的设限是土地使用权。我国土地所有权归国家和集体所有。土地使用权在出让时根据开发类型分为不同的使用年限,民用住宅用地权属年限最高为70年,工业用建筑用地和综合类用地最高为50年,商用建筑用地最高为40年。


在土地私有化之前,取消70年的土地使用权是毫无可能的。


70年的产权限制让人如此不安,无非是担心到期了怎么办。

根据《物权法》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:“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,自动续期。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,依照法律规定办理。”至于续期是有偿还是无偿,《物权法》中并未明确规定。但是《土地法》上写着,土地使用到期限得继续交钱。两个法中一个告诉你可以有权利继续住,另一个法告诉你再交点钱,交多少钱,续多长时间,却并没有明确规定。有声音就此认为,这或许是在“过时的限制”内。


关于产权,还有很多待完善的法律法规和细则,不过,70年土地使用权的取消,在眼下是看不到可能性了。


哎,白高兴了一场。。。。。。

 

发表于2015-12-29

这是真的吗

发表于2015-12-29

这是真的吗?

发表于2015-12-29

想想也是醉了。。。。。。

发表于2015-12-29

这显然是一种误读。

发表于2015-12-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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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2015-12-29

房屋所有权属于个人产权

发表于2016-03-0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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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2016-03-0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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